继承国外遗产的,要适用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三十二条规定,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第三十三条规定,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第三十四条规定,遗产管理等事项,适用遗产所在地法律。
第三十五条规定,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二条
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四条
遗产管理等事项,适用遗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五条
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