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签订合同,可以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到期后,如果双方无异议的,可以约定按原合同延续,按原合同继续履行,并就延续的期限作出约定,比如延续一年或两年等。
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延续,可以在合同到期前向对方提出本合同不再延续的通知。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533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
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