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夫妻一方出轨离婚的,出轨方也有权分割财产。
单一的出轨行为并不能导致出轨方不分或者少分共同财产。大部分当事人认为只要出轨就属于过错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导致离婚的过错方应当少分或者不分。但这样的观点看似“有理”,其实并无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婚姻编的规定,出轨方只有达到同居或重婚的程度才能构成过错,此时无过错方就有权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应该予以均分,但是对于无过错方可以予以适当照顾。如果证据齐全,能够证实对方存在过错,就可以在离婚时适当多分财产,并且可以要求离婚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