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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必须登记的吗

帮助5人 3w浏览 匿名 2022-07-11 山东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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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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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宅基地是否登记不影响宅基地的取得,登记在私法上的功能是公示宅基地上的状态。宅基地可以以占有为公示的方法,因为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在现行法下限制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现行法严格限制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所以村民再有宅基地上的房屋就足以公示对其相应范围内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权。同时也可以对宅基地进行登记,登记的好处是有利于明确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利于定分止争,并为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留下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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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20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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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必须登记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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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必须登记吗?
宅基地的使用不一定要登记。如果是要将宅基地进行使用,那么通常需要村集体的统一分配,并且要及时进行公示,因为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的,所以村集体必须要把这个宅基地只能够给本村的村民,不能够随便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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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公积金工资基数和实际工资是否应该一致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司法领域,无论涉及到社会保障金(即社保)缴纳还是住房公积金缴纳,其缴费基数皆需依据员工的工资总额进行确定。
然而,员工的工资总额并非实际发放的薪资,亦非每月所称的应发工资,而是涵盖各类津贴补贴、加班费用以及年终奖等所有薪酬项目后的总和。通常情况下,缴费基数应与工资总额的平均值相等。换言之,每月实际发放的工资往往高于每月应发工资。因此,实发工资与公积金缴费基数存在差异实属常见现象。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社保及公积金缴费基数必须与实发工资总额保持一致,无论是过高或过低都属于违法行为。的确,部分违规企业为节约用工成本,会采取降低缴费基数的方式,从而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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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必须在原登记机关吗?
离婚登记不是必须在原登记机关的。在我国的离婚登记的程序性规定中,我国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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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农村一户多宅基地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农村一户多宅基地问题,国内采取何种措施进行治理:政府具有全权依法收回多余宅基地的权力;对于采用非法途径获取的宅基地,相关部门有权对当事人进行严厉惩罚,包括处以罚款等。
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农村居民每户仅能合法持有一处宅基地,超出此范围的宅基地将不受法律保护。
然而,若因继承房屋而获得多处宅基地,则可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并发放证书。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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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经营权预流转登记是如何进行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向村集体提交流转申请后,经过严格审核,双方达成共识并进行正式登记,签署土地流转合同书。土地流转实质上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所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具体含义,就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其所持有的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在保持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实现使用权的转移。对于依法或者允许转让的集体建设用地,必须遵循特定的程序,上报至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审批通过后方能生效。在流出方土地情况审核方面,我们坚持“属地核实”的原则,经过村民委员会及村民小组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之后,方可进行登记。
同时,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会对流入方的经营能力以及经营项目进行全面审核,确认无误后再行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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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必须登记吗
不是必须登记,工商变更登记与否不影响股权转让的效力。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一般要经过如下程序:第一步,股东会决议。第二步,签订转让协议。第三步,公司向新股改出具出资证明,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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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绑架使人受伤是什么罪
[律师回复] 解析:
此案件涉及到一名年仅十五岁的犯罪嫌疑人,被指控犯有绑架罪行。
首先,鉴于其年龄尚属未成年人,在法律上理应得到宽大处理,包括从轻或者减轻刑罚,同时亦排除适用死刑的可能性。
其次,根据相关法规,凡年满十六周岁者实施犯罪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再者,年满十四周岁但未达十六周岁的青少年,倘若犯下绑架罪行,同样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最后,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八周岁的青少年罪犯,法律规定应对其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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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登记程序
申报,向乡国土资源所提交书面申请、地籍调查国土资源所受理申请后组织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条件,并制作宗地图、权属审核,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初审意见报局地籍科审查、公告,公告期满,上报区人民政府审批、注册登记、办法集体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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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登记多宅怎么办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四是不可流转。即特定村民申请取得宅基地后只可自己建房,不可将其出卖、转让,也不可以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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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处宅基地合并盖了一座房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每个农村家庭仅能享有一处宅基地使用权。具体而言,若出现一户存在多处宅基地的情况,其在土地确权流程中将会受到特殊待遇。但需注意,只有在具备合法理由且经过审批后,方可将多处宅基地进行合并确权;反之,则仅可对其中一处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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