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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预见原则是什么意思

帮助5人 3.4w浏览 匿名 2022-08-09 四川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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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理预见原则是确定损害赔偿范围的原则之一,是指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应以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损失为限。
    合理预见原则的主要理论依据即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只能承受订立合同的意思范围的约束,其责任的承担同样也不能超过意思范围。
    如果违约造成的损失超出了当事人根据订立合同时的情况与事实能够作到的预见,让其承担违约损失就违背了意思自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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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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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预见原则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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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可预见性原则是什么意思
贸易可预见性原则的意思就是违约以后的损害赔偿范围是以违约方在签合同的时候可以预见到的损失为限的,可预见性原则的预见主体只能是违约方,预见的时间以缔约合同的时间为准,预见内容主要就是看违约行为可以造成何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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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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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预见性原则解释是怎样的
具体是指当事人在签合同的时候,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赔偿标准,是不能超过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违约行为可能会造成的损失的,至于如何预见违约行为有可能会造成的损失,需要根据合同性质才能准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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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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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审判原则是什么意思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公开审判,指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除了法庭评议以外,一律公开进行。它是刑事审判的一项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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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事变更原则是什么意思?
情事变更原则,又称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发生重大变化而使合同的基础动摇或者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会显失公平,因此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的原则。所谓“情事”,是指合同成立后出现的不可预见的客观情况,具体泛指一切与合同有关的客观事实,如战争、经济危机、政策调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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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羁押期间辩护律师可以会见吗
[律师回复] 解析:
1、归根究柢是允许进行约谈见面的。
2、自犯罪嫌疑人首次遭受侦查机关的审讯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时起,他就享有权利委任律师为其辩护;
而在此阶段,他们仅能选择聘请律师作为自己的辩护人。
当然,其它形式的辩护人只要获得了人民法院及人民检察院的许可,便可与羁押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进行面谈交流并传送信件。
3、受托干活儿的律师有权力向侦查部门询问犯罪嫌疑人可能涉及到的罪行,提出会面请求时,公安机关必须在四十八个小时之内作出相应的安排以实现此会见事宜。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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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言词原则是什么意思
直接言词原则是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必须由控辩双方当庭口头提出并以口头辩论和质证的方式进行调查。直接言词原则包括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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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二审原告胜诉高院申诉具体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向最高法院进行申诉的详细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请您在位于立案大厅内的来访人员登记处填写相关表格,其中申诉人需要以简洁明了的方式概述案件的基本情况及申诉的主要理由。
其次,请将填写完毕的表格递交至交表窗口,工作人员会对您此次来访的具体目的进行初步的分类,然后将其转交给负责接访的法官手中。
接着,请携带好相关材料与个人身份证件,严格遵守规定进入法院办公区域,接受法官的面谈。
在此过程中,接谈法官将会对您的再审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以及所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
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再审申请书;
(2)一审判决书;
(3)二审判决书;
(4)再审判决书;
(5)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6)授权委托书;
(7)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8)律师事务所函;
(9)支持申请再审事由的相关证据;
(10)提供光盘。
若再审申请人提出的再审申请符合受理条件并且所提交的材料齐全,则需填写《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诉讼材料收取清单》一式两份,并在上面签字确认并注明日期。
随后,接谈法官将加盖最高人民法院收取诉讼材料专用章后,返还给您其中的一份清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百五十二条
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申诉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三)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申诉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出具收到申诉材料的回执。申诉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补充材料;申诉人拒绝补充必要材料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审查。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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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湖律师会见起诉费用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一)关于刑事案件的收费依据各办案阶段的具体情形分别设定为不同的计件收费标准。
首先,在侦查阶段,每一宗案件的收费额为人民币2000至10000元不等;
其次,在审查起诉阶段,每一宗案件的收费额同样为人民币2000至10000元不等;
再次,在一审阶段,每一宗案件的收费额则调整为人民币4000至30000元不等。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收费标准均有一定程度的下调空间,并无上限规定。
(二)对于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等特殊案件类型以及刑事自诉案件,其所需支付的律师服务费用将依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进行收取。
(三)当同一律师事务所在处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时,自第二阶段开始,其收费标准将酌情予以降低。
(四)若被害人选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那么其所需支付的律师服务费用将按照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进行收取。
(五)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到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可以根据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的数量分别计算并收取相应的律师服务费用。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律师会见会警察在场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律师与公安机关进行会面期间,公安机关是无需在场的。
依照规定,律师在与犯罪嫌疑人会见时,侦查机关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监听行为,更不得派遣人员在场监督。
自犯罪嫌疑人接受侦查机关首次询问或遭受强制措施之日算起,受委托的律师只要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或者获得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公函,便可依法会见该名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
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律师会见监听违法么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律师在进行会见活动时可以受到相关监管,然而不得涉及到任何形式的窃听行为。
此外,辩护律师享有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进行会见以及通讯的权益。
而对于其他类型的辩护人而言,只要经过了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许可,同样可以有权利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见以及通讯。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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