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辩权分类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以及不安抗辩权等,抗辩权的定义为在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时候,债务人可以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