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赠与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就是成立有效的。
口头赠与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1.根据社情民意和思维习惯调解解决;
2.口头赠与合同纠纷最重要的就是需要证明口头赠与合同的真实性。如果缺乏证据证明,是不能按照口头赠与合同处理的。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辟谣】
问:口头赠与就是戏谑行为吗?
答:不是。
而赠与合同则属于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属于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典第657条中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属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具体来说,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诺成合同,无偿合同。赠与合同中的赠与人负有一定的给付义务,一般的赠与合同成立后,在赠与人不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情况下,受赠人可以请求赠与人支付。特殊情况下,当赠予的财物属于经过公正的,或者具备公益性质的,或者具备道德性质时,赠与人在赠与之前则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
戏谑行为,指行为人故意隐瞒其真实意思,或者故意夸大的行为而做出的“其他意思表示”。典型的一种戏谑行为就是吹牛。戏谑行为既缺乏当事人的目的意思表示,又缺乏当事人的效果意思表示,也就是说戏谑行为缺乏意思表示,因而并非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并非民法的调整范围。当戏谑人所表示的“其他意思”没有兑现时,由于不属于民法的调整范围,因此也不必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提醒】
问: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答: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的合同。关于赠与合同的撤销,我国《民法典》规定了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因此,当满足下列撤销条件时,可以撤销口头赠与。赠与合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福利性质和道德义务的,或者经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法定撤销是指赠与人只能在一定条件下行使撤销权。中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赠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赠与:
(一)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严重侵权的;
(二)未履行扶养义务的;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在这种情况下,授予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之日或者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同时,因赠与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也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