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遗嘱即使未经公证的,只要符合其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有效。
一、形式要件
1.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3.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实质要件
1.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3.不得伪造遗嘱,伪造的遗嘱无效。
4.不得篡改遗嘱,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