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变更担保责任分配情况如下:
一、如果变更经过了保证人同意的,则保证人仍然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二、如果变更未经过保证人同意,变更后的主合同减轻了债务的,则担保责任仍然由保证人承担。
三、如果如果变更未经过保证人同意,变更后的主合同加重了债务的,则变更后保证人不对加重部分承担担保责任。
四、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则担保责任仍然由保证人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