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准备复婚所需证件:
1、当事人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二、当事人申请复婚登记。
办理复婚登记的程序和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是一样的,双方需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及申请进行审查。
四、婚姻登记机关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
以上步骤完成以后,复婚流程便完成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