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盖章的合同如果有当事人签字有效。签字盖章同具法律效力,签字又盖章的合同属于多加确认程序。合同约定的确认效力只要具有其一(签字或盖章)就具有效力,而且从司法效力推定上看签字比盖章更具有当事人的实际本意(或真实意志)。如果既没有盖章也没有签字,一般情况下,认为合同没成立,更不用说生效的问题了。但是,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双方达成了合意,或者双方已经实际依照合同履行了,那么该合同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