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放弃债权担保是指民间借贷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债权人基于对债务人的信任或者其他的原因,债权人愿意在债务人没有提供任何担保的情况下,将贷款借于债务人。
2、债权人放弃债权担保的,对抵押物不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主债权债务关系仍然是存在的,仍然需要履行。
3、债务人放弃担保债权的,对债权人利益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
风险提示:值得注意的是,当债权人放弃抵押担保并且是在共同担保或者是保证关系中,相应的保证人或者物上保证人的担保责任是会相应免除的。
而当担保物权为债务人所提供时,情况则有所不同,保证人只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使债务人本来就用来清偿债务的财产不用于清偿,势必加大了保证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