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协议的特点主要包括:
1、虽作为短期资金融通,可以用较长期的回购协议用来套利;
2、安全性较高,投资者可以根据资金市场行情变化,及时抽回资金,避免长期投资的风险;
3、有利于增强长期债券的变现,避免了证券持有者因出售长期资产以变现而可能带来的损失;
4、增加资金的收益,尤其是签订“隔日”或“连续合同”的回购协议,可以将资金的收益与流动性融为一体。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