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3、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于一方所做出的前面所述的这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或者伪造债务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因此,在离婚时对于婚内隐瞒的财产,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同时对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