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的条例。
【法律依据】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以及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规定,满足合同约定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单位依法承担相应质量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