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子登记一方名下的,需根据以下情形处理:
1、婚前以一方个人财产购买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
2、婚后购买了登记在一方名下或者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割。
3、婚前一方购买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共同还贷了部分以及增值的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是可以要求分割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