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包括以下内容:
(1)标题,放弃遗产承诺书;
(2)声明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
(3)声明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4)有继承权的遗产;
(5)所有继承人;
(6)自愿放弃遗产继承;
(7)签字由声明人签字。
根据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表示放弃继承。不放弃的,视为接受继承。放弃继承权声明主要是指继承人表达放弃继承的意思,然后继承人签字写日期。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