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于影响事故车辆价格的因素很多,且受损车辆在被损前的使用保养状况一般不易被了解以及修理后的实际影响究竟如何难以把握,所以分析测算鉴定标的贬值损失系数时主观成份比较多,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价格鉴定人员对现有资料的综合分析能力及估价经验。因此,在报告中可注明:本价格鉴定结论为审理人员根据案情调解、判决的参考依据。
2、事故车辆贬值损失价格鉴定一般是民事案件的涉案财产委托鉴定业务,由于牵涉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对价格鉴定结论非常计较,因此,价格鉴定结论的客观公正显得尤其重要。价格鉴定人员在鉴定过程中的每一环节务必认真谨慎,对参数的确定要尽可能充分说明理由,对于车辆修理方案是否科学的分析应借助于有关专家或行家。
3、由于对受损车辆在事故前的车况了解存在一定的困难,故价格鉴定报告一定要以鉴定标的在基准日前正常使用为前提条件;同时由于修理厂家的水平直接影响到受损车辆的恢复程度,故价格鉴定报告要以事故车辆根据科学的修理方案修理后应该达到技术上能够达到的程度为假设前提,即要剔除因修理厂家修理方案的不科学或修理不到位对车辆贬值的影响。
4、价格鉴定人员平时要尽可能收集二手车市场交易行情的基础资料,仔细分析车辆各种成交价格之间的因果关系,为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价格鉴定逐步建立和完善资料数据库。
5、本文的两种鉴定方法中,都是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再进行定量分析。第一种方法以市场交易行为作依托,与价格鉴定的正常思路相吻合,而第二种方法是参照出租行业约定俗成的做法,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倾向于以第一种方法为主,第二种方法为辅,第二种方法可以用来对第一种方法进行验证。
交通事故中造成机动车辆损失的,此时除非是造成了全损,否则通常都是按照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来进行赔偿。而此时需要经过专业的鉴定之后,才能确定实际造成的损失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