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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拆迁了离婚如何分割

帮助5人 3.2w浏览 匿名 2022-09-04 云南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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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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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婚前财产拆迁所获得的补偿款,属于一方个人的财产,离婚时是不能进行分割的。
    2、离婚时分割的财产,一般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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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2022-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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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拆迁了离婚怎么分割
婚前财产拆迁获得的补偿在离婚的时候是不进行分割的,因为拆迁款是基于政府拆迁当事人的房产才取得的,既然房产的性质本身就是属于个人财产,那不会因为被拆迁自动就转换成了夫妻共有财产。因此,拆迁款在这种情况下会被界定为个人财产,对方根本就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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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公房婚后拆迁,离婚时拆迁利益如何分割?
婚前公房婚后拆迁的在离婚时的拆迁利益分配需要根据房屋所有权人或者权利人是谁来确定,如果其所有权人是对方的话,在拆迁时补偿款应该归属于对方所有,不能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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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夫妻离婚拆迁款分割
A男家中父母的房屋拆迁(所拆迁房屋系A男父母宅基地上共花费15万元所建,其中B女出资10万元,获得拆迁款60余万元。此前A男与B女感情不和,已分居4年,而且A男还在B女的要求下,写下承诺书一份,承诺拆迁房屋的全部权益都归B女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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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房产拆迁怎样分割拆迁费用?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房产拆迁款分割要根据《新婚姻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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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买卖拆迁安置房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以下是房屋拆迁合同可能失效的几种特殊情况:
首先,若与之达成拆迁协议的一方并非合法的政府或其他行政部门,缺乏合理和合法的征收决定,那么相关的拆迁补偿条款便可被视为无效;
其次,若与拆迁者达成协议的对象并非安置房屋的完全所有人或(存在权利争议)的占有者,所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也是无效的。
针对这种情况,只有具备法定资格并经过严格授权的部分产权人才有权力签署相关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此外,如签约的被拆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他们所签定的拆迁补偿协议同样将被认为是无效的;
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被拆迁人来说,他们所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需要得到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的明确同意,否则该协议亦属无效;
再者,当代理人超越了代理权限或者在无代理权的情况下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并且未获得权利人的追认,那么这样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同样地,如果被拆迁人委托他人处理拆迁事宜,但被委托人未能按照委托人的要求签订拆迁协议,那么这样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另外,被委托人的转委托也是无效的,因为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紧急情况,因此即使是转委托,也必须征得当事人的书面同意;
最后,如果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样的协议也应该被认定为无效。
除此之外,如果拆迁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得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了拆迁协议,那么这样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同时,如果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存在着相互勾结的情况,利用合法的形式来掩盖非法的目的,那么这样的拆迁协议也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非法占有8万元财产会受到什么处罚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法律惩治措施,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形进行判断与裁量。
首先,如若实施此种违法行为者仅是短暂地占用了公有或私人财产,且情节较为轻微,那么公安机关便有权按照相关法规对其予以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
具体而言,即对行为人执行从五日至十日不等的拘留期限,同时还可以在此基础上附加五百元以下人民币的罚款处罚。
其次,倘若此类侵占行为已经达到了犯罪程度,并且涉及到的金额较大,行为人却仍然拒绝归还,那么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将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刑事处罚。
然而,如果涉案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被判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的罚金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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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
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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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二手房户口赖着不迁解决办法法律途径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如原本房屋的所有者在约定的期限内未能顺利迁出其户口,则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予以处理:
首先,买受人可凭借房屋所有权证书以及房屋买卖合同向当地派出所提出户口迁入的申请,随后将户口簿上的户主身份直接变更为买受人;
在此过程中,原业主的户籍信息得以保留,但其不再担任户主职务,而是转变为挂靠户。
其次,原业主亦可凭借户口簿及房屋买卖合同,申请将户口迁往社区集体户。
然而,此种情况需得到原业主本人的积极配合方可完成,因为当前阶段公安机关尚无权强制执行户口迁移事宜。
此外,还有其他途径可供选择以实现户口迁移至所购房产的目的:
首先,买受人可携带房屋所有权证书前往房产所在地的居委会开具《常住人口证明》;
其次,再携带户口页、房屋所有权证书、居委会出具的常住人口证明以及个人身份证原件等材料,前往房屋所属辖区的派出所找到户籍警进行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
最后,由于房产上可能仍挂有原房东的户口,因此在办理过程中,户籍警可能会询问相关情况,此时若无法联系到原房东,则可能会对办理流程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一套房写一人名字属于个人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通常的情况下,如果房屋仅被登记在某一位人士的名下,那么这所房产便应归属于这位产权登记方所有。
然而,存在如下特殊的情形需要注意:
首先,当夫妇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时,他们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房产,即便这所房产仅由其中的一人为产权登记方,其所有权也仍然被视作是夫妻公共财对务的一部分。
其次,倘若在结婚前,某一方已租赁了房产,然后在婚后使用共同财产进行购买,无论是否登记在他/她的名下,该房产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再者,如夫妻中的某一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通过个人财产支付了购房的首付,同时在银行申请贷款,并且在婚后用共有财产偿还贷款,且该房产最终被登记在支付首付款的一方名下,在此类情境之下,司法实践通常会认为这所房产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归属登记方,而双方在婚后共同偿还贷款所支付的款项以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则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可以获得以下类型的财产作为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规定只归属于某一方;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产生的收益;
(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以下类型的财产则被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遭受人身伤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规定只归属于某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属于某一方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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