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丈夫吸毒妻子起诉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吸毒是法定准许离婚情形之一,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向法院申请离婚。通常情况下法院也会判决离婚的,因为吸毒容易导致人的精神发生问题,很有可能会危及妻子的生命安全问题。
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9.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