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非吸案件中的员工工资是否应予追回这一问题,其答案主要取决于该员工作为参与者在该犯罪活动中所处的角色及其对此类活动的知悉程度。若员工明确知晓自己所供职之企业正在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违法行为,且其薪资报酬正是来源于此种非法收益,那么通常情况下,这些工资将被要求予以返还。然而,若员工对此事毫不知情,仅是依照常规履行自身的工作职责,那么他们可能无需承担退还工资的责任。然而,在实际处理过程中,还需结合其他多种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