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
今借到xxx人民币xxxx元。
双方约定于xx年xx月xx日归还。
今以一辆车(应注明品牌、车车牌、成色、市场价值等)抵押,借款到期归还后,车辆原物归还给借款人。
如果到期不能如约归还借款,抵押的车辆任由出借人处理。
此据
借款人:xxx
借款日期:xx年xx月xx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