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未婚同居的,解除同居关系只需要双方协商即可。
二、如果双方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可以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因此,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在法律上是有效力的。但是,在此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分手费、青春费等经济补偿,法律对此的态度一般是,如果愿意给,则有效。不愿意给,则无效。因此,一方以青春损失费、分手费为由申请法院强制的,则法院不予支持。
三、在签订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书时,最好不要以分手费、青春费为名,可以赠与的方式签订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