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谓约定违约金,就是指由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违约金的适用情形以及比例作出相应的约定,并在合同中作明确的约定,具体多少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
我国《民法典》中有规定,当事人就双方确定违约金应当考虑违约的具体情况以及可能造成的损失,约定的条款如果没有明确约定违约金以及损失赔偿额的具体计算方法的,是不符合约定违约金基本特征的。
2、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