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诉讼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在刑事诉讼中,由公安机关作为行使侦查权、人民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行使公诉权和监督权、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三机关通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的法定程序,对刑事案件进行处理,以达到惩罚犯罪、保障人权、教育与预防相结合的目的。
2.【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