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开始后,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同时继承。在分配原则方法上,应当坚持平均分配为主。
按法律规定,应当注意几种特殊情况下的不等额分配。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应当多分;
3、不尽扶养义务的人,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4、协商同意的可以不均等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30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