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约定解除。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法定解除。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3、违约解除。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