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是,可撤销合同不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2、可撤销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在未被撤销前,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
3、而效力待定合同实际上是未发生效力的合同,在经过权利人确认或出现特定事由后才转化为有效合同。
4、可撤销合同具有履行效力,履行期截止时,仍负有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者应承担违约责任。
5、但未履行者请求撤销合同,经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后,合同自始视为无效,此时违约责任不能成立。
6、效力待定合同在没有被权利人确认之前是无效合同,不具有履行的效力。在被权利人确认后则是有效合同,具有履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