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小企业会计准则》(2011年10月1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财会〔2011〕17号印发):第六十七条利润,是指小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营业利润,是指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加上投资收益(或减去投资损失)后的金额.前款所称营业收入,是指小企业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总额.投资收益,由小企业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债券投资取得的利息收入和处臵股权投资和债券投资取得的处臵价款扣除成本或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的净额三部分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