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自中介公司的风险
1、中介公司不让购房者与房主见面,从中赚取差价。
为牟取最大的利益,某些二手房中介公司在没见到出售方时会要求购买方先以较高的价格下取一定数量的“定金”,然后中介公司再虚拟一个客户约见房东以较低的价格签下定金合同,中介公司以全部购房款支付给出售方后要求出售方在公证部门做委托授权书,这样中介公司就变相成了二房东,中介公司再把该房产过户给真正的购房方。这样中介公司的差价就赚到了。这部分差价通常远远高于中介费的收益,所以某些小公司会以较低的中介费为诱饵来吸引客户,实际上小公司又以赚取差价的形式让购房者买单。
2、中介公司有意隐瞒房屋所在地段不利于购房者的规划情况和房屋质量问题。
职业道德差的经纪人为了个人的佣金,有意隐瞒房屋的问题。
3、签订不公平合同。
中介公司在担当中介过程中,对自身有利的条款写得比较明确,对自身不利的条款写得比较含糊,而购房者因缺乏经验往往予以认可,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则有苦难言。
4、中介公司操作流程不规范。
如在未查询交易房屋的产权是否有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况下就让购房者下定金或支付房款。
二、来自交易主体双方的风险
1、来自出卖方的风险。
非真实的房屋所有权人,如假人假证,伪造产权证;出售方已收取定金后,有其他买方出更高价格,出售方有利可图时违约。
2、来自购买方的风险。
购房前未了解自己的贷款资格而导致贷款审批不过。买方无购房资格,不符合目前现行的限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