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3.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股份转让合同。
5.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合同。
6.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企业资产的合同。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条 无名合同及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