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份数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即可,法律没有进行规定。但法律有规定关于遗嘱成立的条件,且具体如下:立遗嘱人需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立遗嘱是真实的意思表示、自书遗嘱的内容是合法合规的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