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并不支持青春损失费赔偿。我国法律并无赔偿青春损失费的相关规定,青春费也不属于法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
所以要求青春损失费的赔偿无法律依据。结婚是双方当事人的一种自愿行为,假如真的有青春损失的话,双方都有损失。
另外青春本质上不是一种权利,它会随着时间的经过而消失,即使不结婚,青春也会消失,不会停留在一个时刻。
除非夫妻一方存在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之一,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