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提交的起诉状,除要做到文理通顺、证据充分外,还要依照法律的规定,写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主要写明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如果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还应写明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代理人的关系;
(2)请求事项。写明诉请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要求。请求事项应写得具体、明确;
(3)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详细地叙述民事或行政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发生争议的主要焦点、起诉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具体条款;
(4)证据和证据来源。原告应尽可能地提供证明自己享有法律赋予的权益,对方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