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物的等级一般按耐久性、耐火性、设计等级进行划分。
2.按耐久性能划分,主要是看耐久等级、耐久年限、使用建筑物的重要性和规模大小来决定。
3.按耐火等级划分为四级,一级的耐火性能最好,四级最差。民用建筑设计等级划分特级工程,一级工程,二级工程,三级工程,四级工程,五级工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