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由此我们可以得出,附条件合同所附的条件,是针对合同的效力而设定的。根据所附条件作用的不同,我们可以将附条件合同分为两类:一类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即只有当条件成就时该合同才生效;另一类是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即已经生效的合同,在条件成就时自动解除。
(一)这个条件必须是尚未发生,将来有可能会发生,但将来是否一定发生也不确定的事实。
(二)该条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否附加在合同上,而不是法律规定必须作为合同生效或失效的条件。
(三)该条件必须是合法的,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
2、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