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一般程序:
(一)确定申请类型
1、发明产品形状、构造、生产工艺、配方保护20年
2、实用新型产品形状、构造或两者的结合保护10年
3、外观设计产品形状、图案或色彩与它们的结合保护10年
(二)撰写申请文件内容:
1、发明(实用新型):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摘要、摘要附图。
2、外观设计:请求书、外观设计图或照片、外观设计简要说明。方式:自己撰写或委托代理机构撰写。
(三)递交专利文件
1、直接邮寄或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
2、面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代办处(上海成都北路333号南9号楼916室)
(四)缴纳申请费用
1、发明900元/件;实用新型500元/件;外观设计500元/件。
2、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输申请费用减缓手续,按30%缴纳,并且年费的前三年也可以按30%缴纳。
须准备以下材料:
1、发明创造名称;
2、现有技术资料(与本发明创造最接近的并已经公开技术资料,包括已经发表的科技论文、已经公开了的专利或完成本发明创造所参考的文献资料);
3、完成本发明的目的;
4、达到本发明目的的技术方案:产品发明要求详细描述产品的结构组成,方法发明要求详细描述方法的步骤;
5、附图(机械领域的发明一定要求有附图):能清楚看到产品的结构,分清各零部件的连接关系,可分分解图、解剖图等;
6、具体实施例(完成本发明的具体的实施方式,包括实验过程的实验数据);
7、本发明能够达到的最佳效果;
8、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单位盖章:申请人为个人的需要个人签字;
9、每个申请须提供清楚的申请人名称、详细地址、电话、邮编、发明人名称等材料。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专利法》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