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多不能。
2、“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屋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局、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及登记。因此,虽然你购买的合同是真实的,但因为国家禁止小产权房买卖,公证处也不会予以公证的,即使公证也属无效。因此,该房屋所得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原产权人所有。
2、小产权房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在购买过程中出现合同纠纷难以得到等同保护;开发建设过程中缺少监管,其质量问题出现的概率要高过商品房;而因为无法办理合法的产权手续,购买后也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对房产价值影响很大;若遇国家拆迁,很难得到相应的拆迁补偿。即使有也比有房产证的房子补偿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