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155重重庆庆市市工工伤伤保保险险待待遇遇一一览览表表
项目 待遇 备注 计 算 基 数 月份比例 支付渠道 医 疗 期 间 停工留薪 本人工资 一般不超过12 个月, 用人单位 受伤之前的12个月平均工资,最长24个月,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期满仍需治疗, 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医疗费用 实际支出 100% 基金 单位和职工个人垫付,工伤认定后按工伤 医疗范围报销 住院伙食补助 本单位因工出差住 院伙食补助标准或参照国家公务员 70% 用人单位 转院费用 按本单位因公出差 标准 用人单位 交通、食宿费用 医 疗 终 结 后 辅助器具 按国家规定标准(鉴定委员会确认) 基金 假肢、假眼、假牙、矫正器、轮椅 护理费 完全护理 全市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738元 50% 基金 按月计发 大部分护理 全市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738元 40% 基金 按月计发 部分护理 全市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738元 30% 基金 按月计发 一至四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 本人工资 27个月 基金 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即最高为14214元)或低于统筹地区平均工资60%(即最低为2843元)分别按比例计 算。 二级 本人工资 25个月 基金 三级 本人工资 23个月 基金 四级 本人工资 21个月 基金 每月伤残津贴 一级 本人工资 90% 基金 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基 金补差 二级 本人工资 85% 基金 三级 本人工资 80% 基金 四级 本人工资 75% 基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级 全市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738元 20个月 用人单位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受伤达到一至四级伤残的,其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可实行一次性支付或长期支付两种办法。一次性支付需由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与用人单位 签订协议,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二级 全市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738元 18个月 用人单位 三级 全市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738元 16个月 用人单位 四级 全市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738元 14个月 用人单位 五至六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五级 本人工资 18个月 基金 本人工资(同一至四级) 六级 本人工资 16个月 基金 每月伤残 五级 本人工资 70% 用人单位 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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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接上 页 五至六级 津贴 六级 本人工资 60% 用人单位 底线同一至四级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 全市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738元 12个月 用人单位 职工本人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付。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100%,9年以上不满10年按90%支付,每减少一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 年的,按10%支付。 六级 全市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738元 10个月 用人单位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 全市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738元 60个月 用人单位 六级 全市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738元 48个月 用人单位 七至十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级 本人工资 13个月 基金 八级 本人工资 11个月 基金 九级 本人工资 9个月 基金 十级 本人工资 7个月 基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七级 全市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738元 8个月 用人单位 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 合同时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100%,9年以上不满10年按90%支付,每减少一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 不足1年的,按10%支付。 八级 全市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738元 6个月 用人单位 九级 全市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738元 4个月 用人单位 十级 全市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738元 2个月 用人单位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 全市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738元 15个月 用人单位 八级 全市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738元 12个月 用人单位 九级 全市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738元 9个月 用人单位 十级 全市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738元 6个月 用人单位 工亡 丧葬补助金 28428元 标准按全市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支付 一次性工亡补 助金 576880元 2014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