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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有的方式有哪些

帮助5人 3.1w浏览 匿名 2022-09-19 重庆璧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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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发起设立:即设立公司时,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全部认足,而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这种设立形式中,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就是公司进行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总额。
    2、募集设立,即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不认足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只认购其中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公开向社会公众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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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202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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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有的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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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
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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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抢夺罪广东立案量刑标准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构成抢夺犯罪的司法裁定如下:
若行为者在进行抢夺时涉及到公共或私人财物且数额较大者,或者是实施了多次抢夺行为,此时应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且附加或者单独罚款;
倘若行为者所涉及的抢夺金额达到巨大程度甚至有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存在,将被判以三年至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同时也需要缴纳罚金;
最后,如果行为者所涉及的抢夺金额极其庞大或者存在其他极其严重的情节,会被判处十年乃至无期的有期徒刑,并且需要同时缴纳罚金或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代理人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未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方参与司法程序来说,其必要的条件包括:
该第三方在所涉诉讼案件中的处理结果与其自身存在着法律上的利益关系;
且该第三方所处的诉讼状态必须处于他人之间的诉讼正在进行的阶段;
此外,该第三方还需要以书面形式主动申请加入到司法程序中来,亦或是由法院依法通知其参加诉讼。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即使第三方并未拥有独立的请求权,只要其在案件处理结果中与之存在法律上的利益关系,便有权申请加入到诉讼程序之中,或者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通知其参加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
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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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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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吉林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就寻衅滋事案件而言,其立案标准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
1.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肆意地对他人进行殴打,导致受害人受到人身伤害;
或者使用器械对他人进行恶意攻击,这种情况下均有可能被视为寻衅滋事案件并予以立案调查。
除此之外,如果存在其他恶劣情形,如多次进行此类行为等,也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案件;
2.对于他人进行追逐、拦截、辱骂等行为,如果这些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他人的正常工作、生产以及生活,甚至导致受害者出现精神失常、自杀等恶劣后果,那么同样有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案件;
3.如果有人强行占有或损坏他人财物,并且涉及金额达到两千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该行为发生了三次以上,或者还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这也将被视为寻衅滋事案件;
4.在公共场所制造混乱,导致公共秩序严重紊乱,这样的行为也将被视为寻衅滋事案件。
其次,关于寻衅滋事罪,它是指在公共场所无缘无故地引发争端,扰乱秩序,殴打无辜者,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构成寻衅滋事罪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犯罪主体:
本罪的犯罪主体通常是一般的自然人,只要年满十六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都有可能成为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嫌疑人;
2.犯罪主观方面: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的,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会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但仍然选择为之;
3.犯罪客体:
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的秩序和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应遵循的共同准则;
4.犯罪客观方面: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无辜者、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可以认定洗钱罪的成立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即可被视为构成洗钱罪:
首先,关于主体元素。
该罪行的犯罪承担者是一般性的主体,既包含了年龄超过十六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士,同时也包括能够构成该罪行的法人实体。
其次,关于客体要素。
此种罪行所触犯的是复合型客体,具体而言,即是侵害了金融秩序、社会经济管理秩序以及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动与外汇管理的相关法规。
再次,关于主观元素。
本罪在主观层面上的表现形式为故意。
最后,关于客观元素。
本罪的客观表现主要体现为,行为人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违法所得及其收益,却为了掩盖或隐瞒这些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或者协助将财产转化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或者通过转账或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或者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或者采用其他手段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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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方式
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两种设立方式:1、发起设立。2、募集设立。发起设立方式,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的方式。募集设立方式,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则采取向社会公开募集的方式进行募集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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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涉嫌帮信罪还没立案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帮信罪在未进行立案调查时,也存在判处单处罚金或者有期徒刑的可能性。
而当符合以下立案标准之一时,案件才会被正式列为刑事案件:
1.支付结算总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者;
2.通过投入广告等方式提供高达五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资金支持者;
3.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人民币以上者。
此外,以下行为亦可视为构成帮信罪的条件:
1.为三名及以上对象提供相关协助者;
2.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以及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原因受到过行政处罚,并且再次参与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中的人员;
3.被帮助对象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4.收购、出售、租赁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备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数量超过五张(个)以上者;
5.收购、出售、租赁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数量超过二十张以上者;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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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有两种设立方式:1、发起设立。指由发起人自己认购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全部股份,并缴纳全部股款设立公司的方式。2、募集设立。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设立公司的方式 公司法 规定,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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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刑事案件公安侦查的最长期限是多少天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对于刑事案件,由公安部门负责展开调查的最长期限为七个月。
具体而言,若犯罪嫌疑在被公安机关羁押之后,调查工作的期限通常设定为两个月;
然而,若是针对具有复杂情节或期限届满仍未能完成调查的案件,可通过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获得批准从而予以延长一个月的调查期限。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上海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定义如下:
以非法占有的意图为基础,在此过程中,无论是在签署还是在执行合同的一步骤都可能涉嫌诈骗,具体情况取决于骗取到的金额是否超过二万元人民币。
狭义上讲,合同诈骗罪旨在强调以违法侵占他人财物目的,在合同签署与执行的实践过程中,通过虚假陈述或掩盖真实情况等手法,诈取受害方财产的行为。
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此种行为构成犯罪,且需在情节较为严重时程序性地报案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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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有几种设立方式
1、发起设立,即设立公司时,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全部认足,而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这种设立形式中,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就是公司进行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总额。2、募集设立,即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不认足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只认购其中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公开向社会公众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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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一人有限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在哪些情况下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关于股东需承担连带责任的具体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点,针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当股东无法举证证实公司财产与个人资产相互独立的情况下,他们应为公司债务承担起连带责任。
第二点,公司股东若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以及股东有限责任之权利的行为,以逃脱债务之名,严重侵害了公司债权人之利益的,那么这类股东应对公司债务负担起连带责任。
第三点,在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之后,如果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值相较于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价值明显偏低,那么应当由支付该出资的股东来弥补其差额;
而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参与其中的其他股东也需要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连带责任又被称为“连带债务”,是民事责任的一种重要类型。
它指的是多个债务人就同一笔债务各自承担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
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中的任意一人、数人或者全体人员提出要求,要求他们同时或者依次,部分或者全部地偿还债务。
例如,在合伙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向合伙成员中的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人员提出要求,要求他们同时或者依次,部分或者全部地偿还合伙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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