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拘传,指司法机关强制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是最轻的一种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在中国,主要适用于未被羁押、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被告人。
2、取保侯审,指司法机关责令被告人提供担保人,保证其不逃避侦查、审判,以获取释放或者免予拘留、逮捕。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对其行动自由又需要进行一定约束的被告人。
3、监视居住,指司法机关责令被告人在指定的地区居住,不得擅自离开,并对其加以监视的一种刑事的诉讼强制措施。它的适用对象和条件与取保侯审基本相同。
4、拘留,指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对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
5、逮捕,指司法机关依法剥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解送到一定场所予以羁押,是最严厉的一种刑事诉讼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