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烟草专卖许可证自烟草专卖局作出允许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起,烟草专卖局需要在十日内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在烟草专卖局作出允许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之前,还需要烟草专卖局从受理申请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起的二十日内对申请人的申请作出许可书面决定。如果二十日内还无法作出决定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2.法律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烟草专卖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许可书面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烟草专卖局应当自作出予以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送达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 依法作出不予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书面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