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盖真公章的假合同是否有效需要由法院进行认定。一般合同具有法定无效情形才会被认定为无效,包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订立的合同,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等。在与对方签订合同时,不明知对方公章为伪造的,对方构成表见代理,其法律后果由对方公司承担,合同自签订时自始有效。如果在签订合同前明知对方公章为伪造的,而依然与对方签订合同,则构成欺诈,合同违法无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