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上下班途中驾车逆行发生交通事故不算工伤,工作中逆行算工伤。职工上下班途中,驾车逆行,发生交通事故,因为不属于合理的路线,无论是否主要责任,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均不能认定为工伤。职工受单位委派,驾车外出因工外出,逆行发生交通事故,是因工外出期间,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
2、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五)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是驾驶员,按单位安排驾车执行任务,完成任务中逆行发生交通事故,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一)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