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必要条件是——你得先在厦门找个工作单位。书面说法是“在厦已落实接收单位”。只有这一点成立了,你才具备落户厦门的基本资格。
然后,你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毕业生。
2、 专业对口,且所学专业属厦门市急需。紧缺专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当年度6月10日前报批)。
3、厦门岛外企业接收的,专业与厦门市产业发展方向相对应且与单位主营业务对口,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有三年以上就业合同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当年度9月30日前报批)。
4、 具有省、市级有关技术、专利部门认定的有创造发明、技术改革、产品专利等成果或者获得省、部级综合性奖励的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5、 父母一方或双方由厦门支边或支援山区建设的。
6、 厦门知青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