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确认行为有如下特点:
1.行政确认通常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行政主体才能对申请事项进行确认。找法网提醒您注意,也有依职权作出的行政行为。
2.行政确认是一种外部的具体行政行为,它由申请、受理、审查、确认等一系列程序性要素组合而成,并由此构成一个完整的行政确认行为。
3.行政确认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行政主体作出确认行为时必须以书面形式为之,并要符合一定的技术要求。
4.行政确认是羁束行政行为,行政主体进行行政确认时,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并尊重客观事实,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5.政确认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这种法律效力具体体现为确定力、证明力、不可撤销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