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减刑和假释都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由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符合减刑或者假释条件的,裁定予以减刑假释,裁定生效后减刑或者假释就生效。而裁定公告的期限是5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第八十二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