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宝拍卖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12年11月8日下午3时30分在阳西县人民法院六楼会议厅公开拍卖下列标的:阳西县城十四区485号地452.27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发票号:0001298、0001299)。保证金:25万元,案号:(2010)阳西法执字第349号恢1号。有意者请于2012年11月5日16时前(以到帐为准)将保证金汇入到法院帐户(户名:阳西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阳西县支行,账号:44-557101040002639),汇款单请注明案号,竞买人凭汇单到阳西法院审监庭开具收据后,并持有效证件于拍卖当天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公告期为展示期。
请上述标的物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及其他优先权利人拍卖日到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自己的权利。
以上是关于司法拍卖土地使用权的现实例子,希望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