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2、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3、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6、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
7、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离婚后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一般都是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至于需要支付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由孩子的父母协商确定,对于无法协商的情形,可以向法院起诉。在抚养费确定之后,有支付义务的一方,就需要按照双方的约定、法院的判决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