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虽然没有产权,但是建筑人对其占有受法律保护,我们可以在《物权法》占有相关规定找出法律支持,所以违章建筑受《物权法》保护。
从我国整个行政法律体系来看,在法律层面上,对违章建筑一词并未作明确界定但基于行政效率等方面的考虑,我国土地、房屋、规划、建设、市政、环保、防洪、消防、公路、铁路、航空、港口、防震减灾、文物、园林、水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从不同的角度对于违章建筑作出了不同的界定规则。这些规则杂乱而无序,常常混淆了一般违章与严重违法之间的法律边界,成为行政机关背离依法行政原则超越职权甚至滥用职权作出损害行政相对人利益之具体行政行为的基础依据。《物权法》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即物权法定原则对于物权的否定,依法的一般原理也应当法定,故目前对于违章建筑的界定尚属法律保留事项。